最高让利8万!烟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来了

胶东在线 2025-12-29 15:36

  胶东在线12月29日讯(记者 王向荣 摄影 李刚)想换新房,旧房怎么办?烟台给出新答案!12月29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推出“收旧换新”“卖旧买新”“拆旧换新”三大模式,并配套多项真金白银的补贴政策,单套最高可省8万元。这一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持续全年。

  发布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帅对新印发的《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及《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继松,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李大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王杰,烟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赟刚,回答了记者提问。

  换房三大模式 覆盖不同需求场景

  张帅介绍,《试行方案》推出“收旧换新”“卖旧买新”“拆旧换新”三种实施模式,提供多种选择,适配不同居民需求。

 

  “收旧换新”模式: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各类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房款。二手房交易过程按照市场化原则,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参考,最终成交价格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协商确定。

  市级已确定蓝天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为收旧主体,黄渤海、莱山、福山、莱阳也明确了收旧主体,鼓励更多区市、企业参与。

  “卖旧买新”模式:居民可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也可通过中介机构帮卖旧房。过程中,换房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签订《卖旧买新协议书》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代卖、补贴券、优惠券使用、兑付及“解约保护期”等事宜,旧房售出则办理新房手续,未售出可无条件解约。

  “拆旧换新”模式:鼓励各区市结合“收旧换新”推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通过整栋、整片收购的方式,实现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主要在业主意愿集中的老旧住宅小区探索实施。

  补贴叠加让利升级 单套最高可省8万

  本次政策拿出真金白银补贴,聚焦“政府补贴、公积金支持、配套优惠”三大方面。

  政府补贴:真金白银降低换房成本

  一是参加“收旧换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和二手房成交价差额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参加“卖旧买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的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市补贴总额度6000万元。二是购买列入群团购房源的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可申领一张面值2万元的购房优惠券。全市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三是购买列入多代多孩房源库的本市多代多孩家庭,可申领面值1万元的优惠券。二孩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2张优惠券,多代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每个家庭共限领3张。全市补贴总金额1500万元。上述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试行期结束或额度用完后即截止。

  值得注意的是,优惠券可与补贴券叠加使用,单套补贴最高8万元。

  另外,政策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机构为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长期租赁的企业提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可达25年以上,利率最低为3%左右。同时我市设立3000万元租赁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对上述租赁企业提供每年1%、最长5年的贷款贴息。

  公积金支持:四项政策减轻购房压力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介绍,公积金中心推出四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居民“以旧换新”。

 

  一是扩大提取范围。在本市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范围由购房人及配偶扩大到购房人、配偶、父母及子女。

  二是提高贷款额度。优化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将贷款申请人计算贷款额度上限时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50%调整为60%。

  三是支持青年新市民。优化支持青年人、新市民群体可贷额度的政策,加强可贷额度支持。本市青年人及新市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

  四是优化贷款认定。全面落实“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在旧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配套优惠:构建全链条消费让利礼包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家居、家装等各类市场主体推出购房优惠、中介费折扣、家电满减等组合让利活动,打造从购房到安居的惠民消费生态圈。

  实用指南来了!

  新房房源全覆盖+补贴券线上申领,每15天集中投放一轮

  “以旧换新”新房房源覆盖烟台全市依法可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其中“收旧换新”房源需在官方平台标注公示。补贴券自2026年1月1日起,通过烟台住建公众号“以旧换新”平台实名制申领,申领人与产权人需为本人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首轮投放2000张,之后每15天投放一轮,补贴券有效期至下次投放前一日,未申报将自动收回重发。符合条件的换房人可凭有效期内补贴券冲抵房款,由房企上传材料至平台审核,全程线上便捷办理。

  市级收旧主体明确:7区划定收旧范围,5步完成交易

  市级收旧业务由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承办,办公地点位于观海路玉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0535-6786851。收旧范围涵盖芝罘、福山、莱山等7区指定核心区域,旧房需满足房龄不超25年(2000年1月1日后竣工)、权属清晰无纠纷、水电气暖配套完备等标准。

  交易流程分为5步:登记旧房并选订新房→提交资料报名→验房评估、协商价格→签订三方协议并交房→办理旧房过户与新房网签,全程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