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15号)有关精神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安排,山东省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招远市)已正式启用。招远市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等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一、申请人员范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社会保障卡的招远市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可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二、证件样式及要素内容
(一)电子退休证明“爱山东”APP展示样式(附件1)。底板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水波纹为基础,增加SDHRSS底纹。标题“电子退休证明”为华文中宋,正文信息栏、注释信息栏为宋体。照片调取自社会保障卡照片。正文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退休时间(精确到年月),加盖“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专用章”,注释包括“此证明主要证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退休时间是指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间”和“查询时间”内容。
(二)社保系统(含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和线下服务窗口)展示样式(附件2)。与“爱山东”APP展示样式的要素内容基本相同,增加了验真码及验真渠道。
电子退休证明与原纸质退休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前期,试运行期间已申领的电子退休证明依然有效,无需补办纸质退休证明。
三、申领方法
(一)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二)通过“爱山东”APP申领:
退休人员也可登录“爱山东”APP后直接在顶部“搜索栏”中搜索“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
(三)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领:
(四)线下现场申领:
可以凭退休人员身份证件至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招远市金融大厦三楼),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或服务窗口打印电子退休证明。
附件1

附件2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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