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变“显眼包”,查处!丨百日整治行动

烟台交警 2025-11-27 14:43

11月22日夜间,烟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黄渤海新区大队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其间,民警在长江路巡逻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的“电摩存在异常,随即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展开初步核查。

检查中发现车辆驾驶人为朱某(未满16周岁)。他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还存在车架号打磨不清的情形,涉嫌非法改装。

执勤民警立即联系指挥中心进一步固定驾驶人违法证据。

据朱某交代,自己通过淘宝、闲鱼、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陆续购买减震、电机、轮毂、控制器等改装零部件,对车辆进行“深度改造”。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任性”远不止于“改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些违法行为叠加,如同在道路上埋下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面对稚嫩的面庞和满脸愁容的监护人,民警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普法宣传:

①驾驶摩托车需满18周岁并考取驾驶证
②骑乘必须戴头盔
③购买、驾驶改装车辆违法
④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朱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罚款200元、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罚款500元,合并处以9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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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 有起火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3.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 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 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5.改装的 大灯亮度过强,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 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真正的“帅”不是冲破规则,而是肩负责任。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