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聚焦酒醉驾、危化品运输车辆、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现将近期查获的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守法驾车,文明出行。
酒驾案例
案例一
11月21日23时许,高速福山大队在烟台收费站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姜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1月14日13时许,驾驶人苗某驾驶鲁F0***L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榆官线榆林头村处时被栖霞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苗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大货车超载案例
案例一
11月23日13时许,莱阳大队城厢区中队民警沿省道S209巡逻时,车牌号为鲁F****5的大货车由东向西驶来,民警从货物高度判断该车涉嫌超载,便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核载31吨,实载为45.8吨,超载48%。据王某交代,装货时知道超重,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趁中午运输,不料还是被查获。民警责令王某卸载超出货物另运,并对王某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二
11月24日1时许,潘某驾驶鲁UW***8重型半挂牵引车沿209省道行驶至栖霞市杨础镇处时被栖霞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辆核载49吨,实载72.8吨,超载30%以上不足50%。民警责令驾驶人潘某卸载超出货物另运,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运输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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