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洋法治文化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法治烟台 2025-11-24 09:32

  碧波万顷,帆影千重。横跨黄渤两海,烟台因海而生,向海图强。按照向“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迈进的战略蓝图,烟台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海洋法治文化为支撑,以海洋法治实践为载体,构建起现代化滨海城市依法治理的“烟台模式”,为经略海洋提供强大蓝色内生动力。

  涉海立法  筑牢海洋法治根基

  立法先行,方启蔚蓝。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我市共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48部,构建起具有烟台特色的“海、岛、山、水、林、城”法规规章体系,涉海立法成为烟台地方立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今年,烟台新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保障海上生产、海上旅游、海上运输等安全的《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便是其中之一。该法规补齐烟台安全生产工作关键一环的同时,也为烟台涉海立法体系添上了精准补位之笔。如今,烟台涉海立法覆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管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经济发展、海陆协调管理等方面,构建起陆海统筹、部门协同的法治综合协调机制,促使烟台海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进一步增强。

  2019年我市积极推动、参与制定《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成为山东省第一部海岛生态保护的创制性立法。2020年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严格保护措施,补足烟台“山、海、岛”一体保护、绿色发展的法规体系。2021年制定实施全国首部排污口管理地方政府规章《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入海排污口整治模式,为烟台海洋生态保护守住最后一道“闸口”。2022年,针对烟台作为全国海洋牧场示范之城近1/10的海域适宜建设优质海洋牧场的区域特点,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保障海洋牧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聚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是山东省首部地级市出台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当前,烟台市立法部门正开展多项涉海立法调研,将推出更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小快灵”涉海立法项目,为烟台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阵地为基  厚植海洋法治沃土

  立法是法治文化的源头活水,法治文化阵地则是立法精神的传播窗口,把刻板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具象的生产生活指引,以场景化体验传递法治温度。

  聚焦保护生态文明、服务产业经济、推进观光旅游、强化海洋管理、助力城市建设、护航绿色发展等六大主题,烟台规划建设、升级改造牟平养马岛、芝罘岛海洋法治文化公园、莱山耕海一号、蓬莱戚继光故里、烟台黄石湾海洋经济区总部基地、莱州海洋法治文化实践基地等系列海洋法治文化阵地,构建起“一县一特色”“一域一亮点”的海洋法治文化阵地集群,推动海洋法治与海洋文化深度融合。

  “以前觉得保护海洋的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逛公园就能学法。”海阳居民宋先生在国际沙雕艺术公园说道。海阳市正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润海韵”滨海法治文化圈:国际沙雕艺术公园将法治文化与艺术景观完美融合,东方航天港的法治研学、深度体验、游戏互动三大板块让普法教育变得生动有趣,非遗法治文化展示中心集中展现法治建设成果,小孩儿口湿地公园的双语法治刊板成为涉外普法新窗口;凤凰广场和连理岛的秧歌普法则让滨海生活焕发法治光彩。

  在沿海12区市,还推进海洋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灵活运用贝壳、帆船、风车等景观元素,提档升级沿海村居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旅游轮渡、执法船舶、救助船舶等,打造“法治方舟”号等海上移动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培育市、县、乡、村四级各类型海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海洋法治文化传播。

  烟台海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止于物理空间。以芝罘区为例,“1+4+N”的普法网络已然成型:以芝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在4个涉海司法所设立日常宣传站,延伸至社区、学校、渔港等N个流动宣传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海洋法治格局。

  严执善治  激活蓝色发展动能

  经略海洋,法治先行。

  “从‘耕海1号’拿到全国首例海上住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到我们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获得‘定制化’服务,莱山的海洋法治环境让我们发展新业态更有底气!”近日,烟台莱山区某海工装备企业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莱山区涉海市场主体对法治保障的真切认同。

  面对海洋经济新业态“无先例、缺标准”的痛点,莱山区坚持“特事特办、合规提速”,用法治为产业创新铺路。在全国首座海洋牧场综合体平台“耕海1号”建设初期,海上住宿等新兴业态面临手续办理空白的困境。莱山区迅速协调15个部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开通“绿色通道”:一方面以“容缺办理”模式高效完成303公顷用海审批,先行核发90天临时登乘点手续,保障项目快速推进;另一方面突破陆地监管限制,创新办出全国首例用于海上住宿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步完成8项营运证照办理,让“海上综合体”从蓝图变为现实。

  烟台黄渤海新区则在全省率先实施“用海审批集成式改革”,组建用海审批联席机制、搭建用海审批网上办事系统,平均节省办理时间50%以上,助力用海项目快核准、快落地;探索打造装备型海洋牧场“研发、确权、融资、增信、推广”集成创新链条,入选商务部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一体化”涉渔船舶管控平台、“一体化”防范打击措施、“一体化”转产转型政策,形成全口径防范和打击海洋非法捕捞的有效模式;在全国率先搭建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线上+线下”闭环监管,入选国务院改革试点经验。

  市级层面,建立惠海兴海和海洋经济产业政策文件“绿色审查通道”,确保涉海决策事项、政策文件应审尽审、合法合规、高效高质。在行政执法领域,积极推进海洋渔业等涉海领域综合执法机制改革,深化海上执法力量协作配合,建立海警、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常态化举行海洋执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集中培训,严格落实涉海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海洋管理法治化。在司法领域,建立具备大学教授、知名法律专家等在内的仲裁海事海商专家库6人,强化与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的联动合作,以共同开展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为试点,逐步探索完善“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

  “以往担心执法‘一刀切’,现在不仅有‘不罚轻罚’的温度,还能通过‘以案释法’学到不少海洋法律知识。”一位渔民在经历过渔业执法检查后说道。

  从制度创新破解新业态发展瓶颈,到流程优化压缩审批时限,再到执法温情守护市场主体信心,烟台以“严执”守住海洋生态与市场秩序底线,用“善治”激活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引擎”,为海洋强市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普法惠民  共筑蓝色法治生态

  普法,让法治文化落地生根的浸润之雨,更是让海洋经济行稳致远的民心底气。

  烟台坚持把海洋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推动普法从“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

  以“沿着海岸来普法”为主题,精准锁定渔民、学生、企业、游客等重点群体,开展场景化普法活动。龙口开展“法治上渔船”活动,年内解答养殖、用工咨询300余次;招远发动中小学生创作法治文化作品300余件,芝罘区西牟小学常态化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莱阳聚焦涉外企业需求,举办4场法治沙龙提供跨境合规服务;蓬莱戚继光故里推出执法话剧展演、法治拓印等互动项目,开发扫码宣誓功能强化参与感。

  以海洋法治文化为主题,在6.8世界海洋日、6.25世界海员日、7.11中国航海日、禁渔期、烟台海岸生活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漫画展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互动式、沉浸式普法形式推进海洋法治文化接地气、增人气,讲好海洋法治故事,弘扬海洋法治精神。

  为传承蓝色守护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海洋法治文化专题教育活动、海洋文化主题研学活动。通过举办青少年海洋法治文化专题讲座、观看主题电影、签署《保护海洋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培树青少年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向海图强的法治意识。

  烟台海洋文化源远流长,因地制宜将海洋法治文化与齐鲁传统文化、胶东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及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融合,深入挖掘烟台海洋文化内涵。通过将海洋法治元素融入多题材、多形式艺术创作中,引导海洋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培育出《审蟹笼》《秉公执法在路口》《讨公道》等系列法治文化精品,推动海洋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同时,注重普法与服务并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结合“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推进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与涉海服务有机融合,完善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涉海权益、生态环保、投资政策、金融商贸、知识产权保护等涉海领域法律服务,从法律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引导公众养成尊崇海洋法治的价值取向。

  法治为笔,海洋为卷,烟台绘就环环相扣的蓝色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蓝色崛起的坚实支撑,让法治之光照亮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新征程。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