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31日,山东省司法厅在烟台举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交流经验做法、提升业务能力,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姜运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涛致辞。

培训班指出,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根本遵循,锚定“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核心目标,通过持续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培训班强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尽责,打造一批有山东特色的法援品牌,努力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山东经验”。要坚持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核心,优化服务网络布局,完善服务供给体系。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加快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要严格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与反馈机制,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要讲好法援故事,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李雪莲、烟台市委党校谭欣欣副教授以及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任迎春等专家授课,“智慧法援”系统工程师围绕平台应用作专题辅导。

烟台、济南、济宁、潍坊、临沂市等5个市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其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以《打造“援来为你”服务品牌 持续推动烟台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介绍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培训人员现场观摩了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莱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公法科(处)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业务骨干、智慧法援系统技术人员,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烟台市市县两级有关工作人员同期参加此次培训。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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