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招远民政持续深化社会帮扶政策,完善帮扶举措,从“保基本”到“优服务”,从“解难题”到“谋长远”,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用政策的力度、服务的温度,让民政服务对象脸上有笑、眼中有光、心中有暖、未来有望。
民生兜底保障更加有力
借力社会救助“云助联办”改革试点,实现救助途径集成化、救助流程最优化、申请材料最简化、办理成本最小化、救助效果精准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救助体验最佳化。截至2025年11月份共新增城乡低保412人;特困人员182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4人;低保边缘家庭1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130.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金3985.8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92.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72.7万元。

孤困儿童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今年共为186名孤困儿童发放生活费406余万元,为2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4.75万元,定期核查确保发放准确及时。精心打造“护童有招”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创新“儿童+慈善”购买关爱服务模式,开展专项慈善项目5个,累计投入慈善资金20余万元,惠及200余人,宣传稿件70余篇,有关经验做法在《中国社会报》、山东民政平台刊发。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覆盖。形成“1个分站辐射、18个点兜底”的全域全覆盖救助网络;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2025年共累计开展联合巡查50余次,出动车辆30台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余人次,其中站点内安置6人次、医疗救治2人次、护送返乡7人次。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畅通多部门数据比对渠道,每月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的信息与残联残疾人信息、低保、儿童、特困、殡葬及伤残军人信息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及时调整补贴发放名单,杜绝因死亡或不符合条件仍然享受补贴的情况,做到动态调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全年发放资金2600余万元,惠及残疾人17万余人次。
养老服务与老龄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9家,养老服务床位总计471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389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71.8%,入住老年人2194人,入住率为46.5%。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223万元,领取人次达5494人次,预计带动消费总额达1000万元;年内发放了2024年度第一批养老服务奖补资金451万元;为全市2.4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92.62万元;3.9万名老人参保“银龄安康保险”项目,保险资金规模达638万元,设立“为困难群众购买银龄安康保险”专项资金,支出57万元,为94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保险。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规范有序
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累计为6000余名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700余万元。实现“居民身后一件事”相关业务“一次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结”,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全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651件,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婚姻登记员培训工作9次;举办集体颁证仪式3次;开展“第三期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为4000余对群众办理结婚证补领工作。

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命名乡村道路370条,更名及延长5条;新增600个道路标识牌的设置;完成与龙口市14个界线界桩联检工作。


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凝聚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深化“金品向阳 招社向党”党建品牌,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总要求为指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优势对口帮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2025年以来,成功举办各类展会洽谈会11次,达成意向金额235万元,带动就业两万余人次,培育出“黄金产业”“齐山蜜薯” 等多个特色乡村振兴品牌。

创新“慈善+社区”新模式,用小基金惠及大民生。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推动慈善力量下沉基层、服务群众,以慈善、自治、互助方式破解居民身边的“小急难”问题,助力幸福家园建设。截至目前,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28支,开展微慈善项目80余个,解决居民“小急难”问题380余件,辐射居民超3.2万余人。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