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次调解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挽回了损失,让我们避免陷入漫长的诉讼战。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一句真诚的感言,为一场近百万货款的拉锯纠纷画上句点,两家企业从“对簿公堂”到“握手‘烟’和”,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
货款拖欠数年,信任合作蒙上阴影
时间回到2019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工业品购销合同》,A公司按约定将设备运至指定施工现场,并完成安装与技术指导,所有工程早已顺利投入使用。
然而,设备运转起来了,货款却迟迟未齐。
2019年至2022年间,B公司分四次支付了部分款项,直至2023年,仍有近百万的货款尚未到账。
A公司与对方多次沟通、催讨,甚至发出律师函,均石沉大海。
一边是资金链日益紧张的现状,一边是顾及往日合作情面。
再三权衡之后,A公司最终拿起法律武器,将合作伙伴诉至法院。
曾经默契合作的“老熟人”,如今不得不站在诉讼的两端。
情理法交融破局,现场检测定分争
通过研判案情,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不仅是法律争议,更关乎两家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
如果以判决结案,不仅程序漫长、成本高昂,更可能彻底切断两家企业今后的合作可能性,影响辖区内的营商环境。
于是采取“调解优先”策略,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
一方面,以法律为准绳,清晰界定违约责任和付款义务,向被告公司分析败诉风险与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以“老朋友”身份引导双方回顾合作历程,唤起彼此信任与共赢的基础。
但调解并非一帆风顺。
B公司虽认可欠款事实,但对设备是否存在瑕疵、运行是否完全达标提出质疑,这成为双方僵持不下的“矛盾点”。
为彻底打消疑虑,承办法官没有停留在庭内辩论,而是主动协调第三方鉴定机构,一同奔赴施工现场,对设备进行实地检测。
在检测现场,法官、工程师、企业代表共同见证,用数据说话,现场进行答疑。
最终检测结果明确,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证据面前,B公司心服口服,表示愿意支付剩余款项;A公司也主动表示自愿放弃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柔性司法显温度,共赢之路续新章
调解协议签署后,被告公司如约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原告公司也提交了撤诉申请。
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在情理法交融的调解下迅速化解。
更重要的是,纠纷的妥善处理保住了两家企业的合作基础——没有撕破脸皮,没有耗尽时间,更没有破坏商誉。
资金回笼后,A公司稳住了经营节奏,B公司也避免了因诉讼可能带来的声誉影响。
“没想到法院能这么高效!”A公司代表感慨道。
B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通过这次调解,我们不仅解决了历史问题,也更清楚了法律底线和商业信誉的重要性,以后我们还是愿意继续合作。”
数周后,当法官回访的时候,发现两家公司已经在另一项目中再次携手,重启合作关系。这一次,双方在合同中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履约保障,合作比以往更加顺畅成熟。
“我们不仅要判得公,更要调得巧、解得妥。” 承办法官这样总结,“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是一个行业的生态与风气。让司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润滑剂’而非‘障碍墙’,用柔性司法化解矛盾,助力企业重回共赢轨道——这才是我们追求的审判效果。”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