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333】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情形等政策解读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3 14:29

案例1.市民武先生咨询:2025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发〔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案例2.市民关女士2025年9月与单位解除合同后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咨询: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烟台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发〔2025〕14号)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9元,市直及其他区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60元。

案例3.平台骑手闻先生咨询:什么情形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答:根据《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规定:新就业形态人员符合前款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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