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9月2日起,符合条件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发放标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申请方式
9月2日至27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三、审核、拨付方式
补贴审核采取学校初审,学校属地区市复审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助资金将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
四、各区市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