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一小区绿化带变成“菜园子” 回里镇政府:将与物业公司一道调查

烟海e家 2025-07-03 09:17

烟台融媒7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日前,“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福山区天然居小区居民王女士反映,称其所在的封闭式小区管理混乱,一些居民将小区内的景观树、花卉等铲掉,种上了时令菜蔬,小区绿化带俨然成了“菜园子”。

据王女士介绍,天然居小区位于福山区回里镇西道平村,是个封闭式小区,与城市居民区一样也有物业管理。今年以来,部分居民把小区内的景观树、花卉等铲掉,修整地面后种上了葱、茄子、西红柿等时令菜蔬,将小区绿化带变成了“菜园子”。“每天在小区内散步,入眼的都是一畦畦菜地。种菜就免不了施肥,穿行其间空气中总能闻到异味。”

王女士说,当初之所以到天然居小区买房,就是看中了这里靠近农村,生活环境安静清幽,结果现在小区绿化带被毁坏,让部分业主变成了菜园子。“我们去找过物业公司,被告知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没办法处理。”

记者看到,在天然居小区7号、8号、11号、13号楼下,确如王女士等居民所反映,原本为公共用地的绿化带成了一个个小菜园,与整个小区环境很不协调。采访中多位居民表达了不满,称这些绿化带是小区全体居民共有,个别居民不应该为了一己私利,将其变成自家的菜园子。

天然居小区物业公司潘经理说,经过物业的劝阻,利用绿化带种菜的居民已经少了很多。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居民依然如故。由于小区内住的大多数是老人,物业没有执法权,也不能强行处罚。福山区回里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安排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与物业公司一道调查了解,共同商议拿出解决办法。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小区内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个别居民破坏小区绿化带并在绿地上种植蔬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为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直接的反映渠道为小区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应当向违法的居民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拆除并恢复原貌。否则,物业可以向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目前镇政府已经介入,可以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协同执法部门进行合法合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