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公共场所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繁华街道、车站广场、商场夜市、烧烤摊点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力度,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二、严厉打击持刀持械违法犯罪行为。对持刀故意伤害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持刀持械追逐拦截他人的,一律从严处理。
三、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常态化对酒吧、KTV、棋牌室、洗浴城、足疗店、出租房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组织容留卖淫、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和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四、严厉打击涉危爆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枪支、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五、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行为。对网上散布传播谣言、侮辱诽谤、敲诈勒索、网络暴力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六、严厉打击其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