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不是随便拍!上传标准在这里!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烟台交警 2025-07-01 10:01

  “随手拍”上线以来,烟台交警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你是否遇到过“随手拍”上传后“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否疑惑怎样的举报才能被审核通过?我们梳理了清晰、具体的违法行为“随手拍”上传信息标准。掌握这些关键点,就能让您反映的问题更快被“看见”、更准被“定位”、更高效被解决。

  规范上传,事半功倍——今天先来了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上传标准』

  1.为保证举报线索质量,清晰反映人车关系,建议在第三方角度拍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拍摄视频时,市民最好站在路侧,自己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不要在行走过程中、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内拍摄。

  2.在使用“随手拍”举报“不礼让行人”违法的时候,建议市民尽量使用视频拍摄和图片相比,视频更能清晰反映违法过程。驾驶员无论是在驾驶途中还是停车等候时,都不允许使用手机拍摄视频或照片。如在驾驶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可以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或让同行人员进行拍摄。

  3.在拍摄的过程中,将车辆和周围环境中与违法有关的各项信息要素拍摄齐全。这些要素中包含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码等车辆信息以及所处地点的人行横道或者道路标志、标线。在有信号灯的道路,还应反映人行横道信号灯情况。

  举报信息中的违法过程要明显,要能反映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但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过程。

  举个有效证据照片的例子▽

  再举个无效证据照片的例子▽  

  以上三张照片均无法看清车辆号牌

  4.上传至“随手拍”平台的证据应为原始照片或视频手机截图、手机翻拍行车记录仪等不能作为证据采纳。举报视频格式为MP4格式,时长在15秒到30秒之间且小于100M,上传图片格式为JPEG或JPG格式,不能少于3张且每张图片大小要小于5M

  5.举报信息填写时,确保违法时间准确、违法地点精确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其自带时间水印为准,手机拍摄的照片(未进行二次编辑),系统会自动读取照片属性时间,无需进行更改,如违法时间不一致,可在文字说明内备注。违法地点应填写到具体的辖区道路。

  规范化的信息上传
  是提升问题解决效率的关键一步
  欢迎各位遵守交通规则的正义使者
  踊跃举报你所见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是对交通违法者的震慑
  更是对自身守法意识的提升
  人人成为监督员,人人都做守法者
  让我们共同营造
  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