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上级批准,决定自2025年6月30日零时起,对烟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加挂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加挂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牌子。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芝罘区大队。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莱山区大队。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
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港大队。
撤销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福山大队、莱山大队、海阳大队、莱阳大队、栖霞大队、蓬莱大队、龙口大队、莱州大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福山大队、高速海阳大队、高速栖霞大队、高速龙口大队、高速莱州大队。
特此公告。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