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有效查处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烟台交警根据“深化夏季整治·净化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对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从严查处,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案例一
6月6日,莱州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三辆大货车行驶速度缓慢,轮胎下压严重,疑似存在超载违法,随即将三辆大货车带至停车场进行过磅检测。
经现场查证和过磅:三辆大货车规定总质量均为49吨,但实际总质量分别为113.04吨、112.70吨、112.18吨,都是“百吨王”。超载幅度均在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且三辆大货车均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车辆恢复原貌,并分别对三名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按照“一超四罚”的相关规定,抄告交运部门进行处罚。



案例二
6月4日3时分许,招远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沿路巡逻时,孙某驾驶鲁FA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招远市206国道邵家红绿灯路口处,可能有超载嫌疑,该车经过磅为99180KG,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给予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

案例三
6月25日16时许,栖霞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沿路莱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E***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随即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该车总质量为125760kg(核载31000kg),超载100%以上,民警现场对驾驶员王某卫行了批评教育,依法扣留车辆,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处罚。

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多拉快跑,超载的违法成本远比你想象中更高。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