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治理乱停乱放“顽疾”,提升城市形象,招远市交警大队近期在城区开展为期两周的违停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构建常态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行动期间,执勤警力聚焦商业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以及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采取“定点值守+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高频次巡查,对机动车、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针对驾驶人在场的车辆,民警现场开展教育引导,督促其立即驶离或规范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不配合的,依法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教育一片”。


整治行动不仅注重现场执法,更着力于源头治理。民警同步开展多轮次、面对面的宣传引导,深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乱停乱放的安全隐患和对城市形象的负面影响,积极倡导文明出行、规范停车,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不能停车区域
关于违停的误区解答
误区一:有禁停标志才算违停?

以上三处是法律规定可以停车的地方,第三条最容易让人产生误区了。有些驾驶人把车停在路边的绿化带旁、盲道上,受到了处罚,却觉得冤枉。驾驶人心想,这里没有禁停标志啊!其实受罚是因为你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
►并不是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道路以外的空闲土地不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
误区二:人在车上就可以不吃罚单?

好多司机认为,人在车上把车停在禁停路段,让朋友出去办事。有些路段是禁止长时间“停放”,但允许“临时停车”的。但有很多路段,是禁止“临时停车”的。
►地面上有斑马线、黄格区、或属于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相关车辆除外)……在上述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车上,一样属于违停。
误区三:允许临时停车路段不会吃罚单?
个别驾驶人认为,如果人在车上,又避开了小编说的这些不能临时停车的地方,总不算违停吧!那也不一定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临时停车的前提是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通行。
一些驾驶人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时,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即使妨碍了后方车辆通行,依然拒绝让路,结果不但面临交通违法处罚,还因为与后方车辆驾驶人发生争执,耽误了自己的行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