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您高效便捷轻松换证
推行错峰换证,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时间自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前至6个月,6个月内证件到期的群众均可自主选择换领。
定期向居民身份证即将到期的群众,发送换证提醒。证件换领期间提供制发进度查询、领证提醒等服务。
凡公安机关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能够自行核查的证件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实体证件。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推行书面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群众5年内曾在省内现场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已采集指纹6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或“爱山东”APP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支付、寄递领证“全程网办”。
群众办证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受理窗口领证,也可选择EMS寄递到指定地址。
通过微信公众号“烟台公安”-“微警务”-“掌上户籍室”模块,公布全市户籍窗口和自助办证设备的导航、地址及咨询电话。同时,省厅制证中心设立服务热线(0531-85123518),提供信息查询、邮寄查询、求助投诉和政策咨询。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