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简介
4月16日21时10分许,烟台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在魁玉南路与魁玉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专项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执勤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对驾驶人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现场检测,驾驶人董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董某某称,自己在附近喝了点酒,感觉身体没什么问题,便想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有交警查酒驾。民警在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将董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等待董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的危害
视觉: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视野就会相对应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