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三核引领 烟台担当”主题系列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颖,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副局长王强介绍烟台市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五批”机制绿色赋能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当前,高质量发展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首要任务,也是破解新时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激活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必须遵循的原则,以绿色转型为底色,以制度创新为突破,方能将“硬道理”转化为“实作为”。近年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持续赋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激发企业绿色“生长力”勃发。

▲发布会现场
以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效率
打造“极简服务”新模式
共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企业在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等方面提供科学指导,同时优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向社会公开年度跟踪监测报告,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减少企业重复投入。在审批流程方面,调整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等级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低为报告表,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广环评“打捆”审批模式,鼓励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同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此外,简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对已完成环评的园区规划和港口等专项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期内,项目环评可简化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等内容,减轻企业编制负担。

▲发布会现场
豁免与分类管理并举
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为减轻企业负担,试点实施登记表豁免管理,对试点园区内城市道路及管网、分布式光伏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无需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探索优化环评分类管理,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探索取消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环评,明确试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强化排污许可提前服务,保障制度衔接与补位。此外,非重大变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未列入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在申请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只需对涉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发布会现场
集成服务与长效保障
构建全周期帮扶体系
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动两者在产排污环节、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措施选取、总量控制、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的有机融合。针对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深化“一件事”集成办改革,将涉及陆域环评、海洋环评、辐射环评、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多个事项的项目,统一纳入一本环评文件,真正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指标管理方面,充分用好要素指标重点保障政策,建立市级总量指标储备库,对各区市立足自身无法保障的省市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按规定比例申请市级保障或统筹调剂。此外,聚焦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强化跟踪问效。对涉及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生态环境领域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同一建设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政策指导。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