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高质效办案,这些基层检察院这么做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5-02-28 13:52

  编者按: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部署要求,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区市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落实举措,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

  福山区检察院:建立办案质效周例会制度

  为推动“大管理”工作格局落地见效,福山区检察院建立案件质效“一周一例会、一月一总结、一季度一通报”工作机制,2月24日上午,“大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首次“办案质效提升周例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峰主持会议,各分管领导、各部门主任、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上,各部门主任和业务条线负责人就本周常规工作、亮点工作及重点工作计划作了汇报,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等问题提出问题、研究对策。姜峰检察长针对各部门、业务条线汇报情况,就如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行一一点评,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完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要求,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首要任务和高质效办案“总纲”,准确履行检察职责。

  二是办理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衡量标准,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诉讼权利,监督纠正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明晰工作方向。以“三个善于”锤炼增强专业化办案的综合素能,增强履职本领,提升专业能力。“大管理”工作办公室和各业务部门加强配合,在“大管理”格局下,切实一体化抓好“三个管理”工作。

  下一步,福山区检察院将周例会制度作为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化推进“三个管理”的制度保障,不断探索创新,推动落地落实,形成全院齐抓共管一体化“大管理”格局,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莱山区检察院:政法协同、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的流转衔接、提升办案质效,近日,莱山区检察院与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召开政法协同平台应用座谈会。

  会上,双方充分肯定了政法协同平台在办案过程中的应用优势,该平台通过实现案件流转的无纸化、电子化和共享化,为提升办案效率和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双方从各自职责和角度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就平台在具体使用、案件推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充分沟通,双方就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平台应用的长效沟通机制达成共识。

  下一步,莱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平台效能,努力形成高效、规范的案件流转模式,切实提升司法办案效率。

  招远市检察院:健全检委会管理三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招远市检察院建立健全检委会评查案件、听庭评议和案例学习制度,推动检委会切实发挥宏观管理作用,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

  招远市检察院发挥检委会委员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每月从已办结案件中抽取重点案件和常规案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开展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和共性问题,通过面对面反馈办案人、办案质效业务分析研判等形式,及时解决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指导业务工作高质效开展。同时,随机抽取案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公诉人出庭情况,提升出庭应诉质效。此外,不断加强案例学习力度,将最高检编发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及最新司法解释纳入检委会学习计划,由业务骨干负责领学解读,为办理同类型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下一步,招远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推动相关制度落地落实,以高质效案件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