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30日讯(记者 武峻平)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玉堂介绍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21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十章六十二条,重点在以下方面作出规定:
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重要着力点。明确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总体布局,支持新型智能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要素等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促进数字技术与绿色技术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养老等。
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化。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条例》从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资源确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市场化利用等五个方面,对数据要素的系列技术和经济活动予以规范。
提高数字治理化,建立服务推进体系。明确城市治理数字化总体要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公平。从组建服务推进机构、培育数字化服务商、设立首席信息官、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标准制定方面完善数字经济服务推进体系,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保障数据安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明确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提出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明确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重点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支持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措施。明确应当安排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在人才招引、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