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1月2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 通讯员 王朝霞 曾颖雪)河豚又名河鲀,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被捕获后能吸入空气,使胸腹部膨胀如球。河豚鱼虽肉鲜味美,但烟台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您,切勿食用河豚鱼,谨防河豚毒素中毒。
河豚鱼种类繁多,其毒性的强弱与河豚的品种和季节有很大关系。河豚鱼的毒素主要分布于内脏、卵巢、血液、鱼皮、鱼头等部位,其中内脏和卵巢的毒性最强。食用河豚鱼很容易因加工处理不当导致中毒。河豚毒素是在自然界中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它的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目前,尚无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临床上往往只能通过催吐、洗胃、大量补液、导尿等措施,帮助中毒患者尽快地排出毒素。统计显示,河豚毒素中毒是全国动物类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病死率非常高。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神经毒素,化学性质稳定,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仍有毒性,所以常规的烹调方式(盐腌、煎、炒、烹、炸、火烤等),都难以破坏河豚毒素。
食用河豚中毒后发病急速而剧烈,潜伏期短,短至10-30分钟,长至3-6小时。中毒起初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同时伴有四肢无力、发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并有眩晕。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呼吸衰竭而死亡。
市民朋友们请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不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如果进食河豚鱼后出现口唇麻木、腹痛、呕吐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进食史,以便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