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烟台中院于晓东: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1-19 09:29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前进道路上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人民法院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强化司法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一、强化理论武装铸魂,为防控政治安全风险拧紧“思想阀”

    理论武装是最强大的武装,是我们党发展壮大的有力法宝。山东省烟台市两级法院始终牢记“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增强全院全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一体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同步”(即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工作机制与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善于发现案件办理关联的政治因素和安全因素,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政治、业务、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中,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增强风险防控的整体性、系统性与协同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办理案件、防控重大风险与推进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职能发挥尽责,为防控经济发展风险加装“稳定器”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立足审判机关职责定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看待、理性对待经济发展形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惩涉国家安全、涉黑涉恶、涉未成年人等各类犯罪行为。坚守法治底线,坚持证据裁判,严把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注重综合治理多发轻罪案件,对大多数轻刑化犯罪用更加理性和系统的方式去化解和预防,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坚持宽严相济力促治罪效果转化为治理效果。  创新司法助企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从涉企案件审理中分析研判企业参与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开展法治体检、入企普法等方式延伸司法服务,靠前防范化解涉企法律风险,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深化“司法助企暖商”品牌打造,精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诉讼问题。  深化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设,释放金融风险联防共治、破产审判“破”“立”结合、涉外审判风险评估等机制效能,大力实施专业审判、联动审判、精品审判工程,特别是对涉重大项目、涉重点企业、涉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等案件,在办案中统筹做好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利益平衡和社会稳定工作,敏于预判、预警、预防风险因素,努力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强化改革创新赋能,为防控社会稳定风险建高“隔离墙”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认真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联动调解、诉前调解力度,助推一站式矛调中心实体化运行,真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枫桥式”、特色化人民法庭,主动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健全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推动法庭职能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变,积极引导基层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防范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深度运用司法数据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加强对多发高发类案和涉新经济新业态案件情况的分析研究,提高对社会治理风险的数据化识别、预警、防控能力,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促进审理与治理并重,通过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促推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坚决防止社会稳定风险外溢上行。

  四、强化纪律作风固基,为防控案件办理风险上好“保险锁”

    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我们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开展“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的“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把严实纪律作风作为严密风险防控的重要一环,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牢固树立“抓早抓小、人案双管、因案施策”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意识,把风险防控要求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做到及时发现风险、积极防范风险、有效应对风险。

    深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同审、专案专审”机制建设,用好专业化办案机制、智能化监管系统、可视化数据平台等方法举措,协同落实案件阅核、数据会商等工作要求,通过繁简分流和审判管理抓“关键人”、盯“关键岗”、管“关键案”,深度解决审判执行工作背后反映出的纪律作风问题,将办案责任和监管压力向“重点人”“特殊案”“最末端”压实传导,分层级纾解、闭环式防控重大风险,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大违规违纪线索查处力度,严防“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坚决筑牢监督管理防线和纪律作风底线。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是政法战线的长期政治任务,是政法干部的必修课。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走在前、挑大梁”,当好改革排头兵的使命担当,不断锐意改革创新,勇于应对风险挑战,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来源:《法治日报》2024年11月18日第4版

  编审:李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