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谢谢法官!这样的结果我能接受,都是为了孩子有个更好的生活。我一定按时把抚养费打到卡上。”调解室内,离婚案件当事人秦某激动地对法官说道。近日,海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抚养费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离异后缘何又起纷争
杨某(女)与秦某(男)结婚初期感情较好,不久便共同生育一子秦小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之间的争吵日渐频繁,逐渐感情破裂,并于2020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秦小某由母亲杨某抚养生活,秦某每年向秦小某支付抚养费4500元,付至秦小某18周岁止,秦小某因教育、医疗、保险等必要支出双方各承担一半。近期,因变更抚养费一事,杨某和秦某再次产生争执。
与杨某进行电话沟通时,其在电话中哽咽着对法官说:“孩子越来越大,哪哪都得花钱!每年光学费就得几千块钱,何况孩子现在正长身体,日常生活费也不少。之前约定的抚养费花起来实在捉襟见肘,私下跟他无法沟通,这才又闹到了法院。”
争执不下但各有苦衷
在了解完案情之后,承办法官安排了开庭时间。
庭审现场,双方均情绪激动。
杨某:杨某冲秦某喊道:“秦某,离婚协议签订是几年前了,现在钱贬值了,我不管,你作为亲生父亲,就得增加抚养费!”
秦某:“法官,我不是不出抚养费,先前协议上白纸黑字很清楚,我一分也没少给!”秦某说道。
眼见庭审现场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遂决定暂时休庭。
庭后,承办法官再次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这才得知两人都有苦衷。原来,杨某之前工作的单位由于效益不好已经倒闭,现在靠在菜市场称重维持生活。秦某则是因为偶然腰伤落下病根,无法再从事长途货运服务,成为了一名网约车司机,目前双方经济状况均不是太乐观。
此后,承办法官在杨某和秦某之间反复当“传话筒”,把了解到的情况如实转达给对方,二人的情绪也明显缓和。
各退一步终达成一致
在了解到二人的真实情况后,承办法官的心里也五味杂陈。抚养费关乎孩子的成长,马虎不得,承办法官决定好好合计一番。
通过多方沟通,承办法官把秦小某现阶段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必要花销彻底弄清楚了,并联系秦某将这些开销一笔一笔向秦某进行解释。
在这个过程中秦某听得很认真,在听到法官估算出来的花费总额后,沉默了一会,说:“看来现在孩子的花销确实不小的,也都是必要的支出。不过,法官,我这收入也不高,没办法呀,当父母的谁想苦孩子啊,我愿意多承担点他的抚养费用。”
承办法官见秦某松口,感觉事情出现转机,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确定了调解时间。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说道:“既然双方的经济压力都比较大,杨某这边,能不能稍微降低点数额;秦某采用分期履行的方式也能够减轻点负担,只要按时把钱打到卡上。这样行么?”
听到法官这么说,二人纷纷表示这个提议可以接受,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走出法院,秦某对杨某说:“你照顾孩子不容易。放心吧,我一定准时付钱。有空我也多来看看儿子!”听到这句话,承办法官的心里也暖洋洋的。
夫妻离异时,双方就抚养费作出约定后,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的,可依据双方收入变化及子女现实状况申请变更。另外,父母双方在离婚后,应正确处理自己与对方及子女的关系,本着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并倾注必要的关爱,避免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