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启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 轮胎出口跑出“加速度”

烟海e家 2024-11-13 10:05

10月21日,一批230吨海关监管保税货物天然橡胶由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转至德州玲珑有限公司及柳州玲珑有限公司。这是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启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以来,首次在轮胎企业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结转。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指海关以企业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该项改革将区外加工贸易从现有的以合同为单元的手册管理、以企业为单元的账册管理,向以企业集团为单元进行管理的新型监管模式转变,能够有效促进保税料件在集团企业间的自由流通。

德州玲珑有限公司及柳州玲珑有限公司是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们在烟台的山东玲珑生产基地主要以加工贸易业务为主,而集团在德州及柳州的生产基地主要以内销为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王李涛介绍,今年以来公司加工贸易形势发展良好,集团所在的烟台公司产能吃紧,想要利用德州、柳州公司缓解产能压力,但两个分公司均未开展过加工贸易,而外发加工由于涉及量大,担保金也相对较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影响。

烟台海关在前期举办的“关企面对面”活动中了解到企业需求后,赴企业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生产情况。根据现有政策,以及该企业为AEO高级认证企业特点,建议企业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业务。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可以实现符合监管要求的料件在集团企业间自行串换、处置,全工序外发加工免担保,监管期内不作价设备可在集团内调配使用等,打破了以往保税料件及设备不能跨经营企业直接流转的局限。”烟台海关驻招远办事处副主任张玉圣介绍,该模式能够让企业更灵活、便捷地调拨所有工厂的生产资料和产能,发挥地理优势,集中优势产能安排生产,实现保税原材料在集团内便捷共享,有助于企业更好应对市场形势变化。

为推动该项惠企政策的实施,烟台海关多次赴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时,通过网络会议模式对德州、柳州公司开展同步辅导,对企业管理制度、信息化系统、生产管理等全方位进行评估,并结合企业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特点,明确保税料件流转方式与监管手段。今年9月份,青岛海关同意以山东玲珑轮胎为集团牵头企业,德州玲珑和柳州玲珑为集团成员企业,正式实施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新模式下,我们集团公司牵头,仅需一本账册,与德州、柳州厂区之间就能够相互调拨保税料件,更加方便快捷,且仅需牵头公司负责账册的管理,节约了大量分公司的人力行政成本。同时,外发加工业务也不需要提供担保金,首批业务就给我们减免了60万元的担保金。”王李涛说,目前集团公司三个厂区的产能得到了充分利用,在国际市场上抢订单时更有底气了。

变得更快、更便捷的不仅有加工贸易。对于轮胎产业而言,原料橡胶主要依赖进口,企业以一般贸易进口的原料批次多、税额大。

为保障企业生产急需原料的快速供应和流转,同时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烟台海关对通过AEO高级认证的轮胎企业针对性适用“关保通”通关便利化模式。企业向银行申请关税保函时,银行免抵押、免收保证金和手续费,进口税费的缴纳变为“一月一结”,通关效率极大提升。今年以来,该企业已有527票进口原料享受了“零成本”通关“秒放行”便利。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烟台市汽车轮胎出口40.3亿元,同比增长15.9%。

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董立臣 郑礼娜 李维先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