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何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人社业务?
答复:本人在烟台市内任意一家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自助终端机器办理人社业务时,在机器右上角选择“扫码登录”-“电子身份证扫码登录”。使用爱山东APP,选择“我的”-“我的证照”-“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后,点击“亮码”,在自助终端左侧亮灯处扫描二维码,登录办理业务。
咨询: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市居民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目前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咨询: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各项社保的费率分别是多少?
答复: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4%(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现行费率: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由单位缴纳)。
咨询:职工发生工伤后发现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保险待遇该由谁来支付?
答复:职工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支付。
张孙小娱 佘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