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家属上个月确诊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如果办理慢性病,请问什么时间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答复:参保人员经住院治疗确诊疾病的,待遇起始日期为出院次日;经门诊确诊疾病的,待遇起始日期为确诊当日。在烟台市定点医院确诊的,可以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咨询办理;在异地医院确诊的,可以通过“爱山东 APP”网上办理、邮寄办理或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咨询:老人手机收到一条短信说在异地也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了,家里老人是福山区退休的,现在住在青岛,怎么申请?
答复:参保职工中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失能人员纳入长护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长期在烟台市统筹区域以外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渠道有三种:(1)线下申请——在各区市医保中心长护险合署办公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线上申请——通过支付宝APP“山东长护险”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APP“鲁医保”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3)拨打“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各区市长护保险业务受理电话,由各区市承办长护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协助办理申请。
咨询:我父亲去年2月份将糖尿病门诊定点医院定在了白春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在想把门诊定点换到厚安社区,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答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患者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满12个月的,可自愿变更到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医疗费用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门诊慢病病历》到符合变更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协议书上传备案,即可变更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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