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与法】案小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三):小案大难题 联合巧破局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10-21 15:36

  烟台融媒10月21日讯(记者 刘芳宁) 两年前的夏天,烟台迎来了一场雨季,可这场大雨带来的不是久旱逢甘霖的喜悦,而是让一些老百姓近乎窒息的绝望。大雨导致城市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外溢从而致使莱山区某街道李某家种植的果蔬大棚全部被淹。时值7月马上就是瓜果的丰收之际,面对六七亩地的颗粒无收,李某无奈之下,试图向有关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提出赔偿请求。谁来负责?谁来赔偿?这一个个问号,随着李某不停的东奔西跑,愈发迷雾重重。

  行政机关跑了好多个,但都不认为自己是赔偿责任主体,李某的赔偿请求也就被一拖再拖。驻街道办法官工作站的法官知道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提出:“不能因为行政机关的职责存在交叉不明确,就影响了对老百姓的赔偿。”在还没有正式立案的时候,就主动提前介入,经过现场勘查对纠纷发生的基本事实和损失原因进行充分了解。

  为尽快解决李某的问题,工作站法官积极召集李某及家属、行政机关和解代理人、街道办综治办主任现场进行和解,并邀请了驻街道办的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和解。现场播放了李某及街道办拍摄的受损大棚的照片和视频,各方对因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淹没农作物,导致李某承包大棚种植大规模减产几近绝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事实均表示认可。那么,谁该担责,担多大的责?在法官的指导下,街道办主动先行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李某及家属也充分体谅政府财政吃紧的困难,双方就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共计赔偿金额9万余元,三年内履行完毕。

  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李某的难题终于迎刃而解。这一行政赔偿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标志着个案的成功处理,更开辟了一条“莱争山和”模式下诉讼与调解有效对接的新路径。在这一刻,小小的“法官工作站”焕发出了别样的光彩,每一位法官手中的案件,都承载着百姓心中的广阔天地。在这片天地里,没有雨季的连绵与阴霾的笼罩,唯有晴朗的天空,明媚而高远。 

  

  怎么追回垫付的社保费?

  

  焦某曾是烟台某医院的职工,离职后找了新工作,正在高兴之余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入职手续,原因很简单,原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导致新单位无法续缴社保。

  这无疑于一个晴天霹雳,焦某立即前去原单位交涉却没有结果,可新单位的工作也不能一等再等,一边是原单位的再等等,一边是新单位的催促入职,万般无奈下的焦某,只能个人补齐此前单位所欠社保,然后入职新单位。可之后,这本应医院承担的社保费在焦某补齐后,医院迟迟不予偿还。

  不得已,焦某提起社会保险待遇纠纷诉讼,要求医院偿还其垫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滞纳金共计22930.94元。

  谁也没想到,法官在庭审中发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焦某原就职的烟台某医院从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就未能足额缴纳全院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此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做出的社保稽核行政处理决定已被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而这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中就包含焦某2019年5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费。

  如此一来,焦某代医院垫付的社会保险费,是通过执行案件一并解决,还是通过该起诉讼案件重新处理?如何才能更好保障焦某的权益?应该采取怎样的方法来妥善解决?

  审判法官经过与执行法官及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社保中心将上述执行案件中焦涛垫付的部分撤回执行,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偿还焦某垫付的保险费用及滞纳金共计17996.13元。

  法槌起落间,责任千钧重。审判法官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运用审执联动机制解决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使得焦某社会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体现出“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每一起“小案”对于涉案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小案”关乎大民生。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46天,真正实现了“小案不小办”、审执联动惠民生的目标。

  

  联调一户,化解一片

  自2022年6月起,业主李某就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始拒交物业费。为其服务的某物业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交纳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

  审判团队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但进展并不顺利,李某夫妇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给其生活、精神都造成了巨大困扰,认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一家,要求物业公司将其房屋修好并赔偿,同时又提出很多与该案无关的的问题要求物业给予解决。而另一方,物业公司则认为李某夫妇所说的房屋质量等问题均与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关系,属于无理要求。

  双方均坚持自己的观点,互不让步。诉前调解失败后案件及时立案进入审理程序,李某夫妇仍坚持之前的意见,情绪也更加激动,甚至直接质疑“法官是不是替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承办法官冀文佳在安抚李某夫妇情绪的同时,又耐心的给李某夫妇分析案情利弊,最终,李某夫妇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同意交纳物业费。

  然而,在制作调解协议过程中,物业公司负责人突然致电其代理人,不同意与李某调解,必须要法院出判决,要拿李某开刀在小区里立威。李某夫妇一听,刚刚稳定下来的情绪瞬间又要爆发。冀法官一边安抚李某夫妇,一边与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物业公司负责人称,李某夫妇认识小区里很多回迁业主,不但自己不交物业费,还在小区里撺掇其他业主也不要交物业费,并多次对物业从业人员辱骂,造成恶劣影响,所以公司决定不调解,要求法院判决。

  此时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甚至会引发更大的纠纷。决定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来解决这个大难题。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公室杨主任接到电话了解本案案情后,当即表示其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马上去做物业公司和其上级公司的调解工作,全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杨主任去做物业公司工作的同时,冀法官也在继续做李某夫妇的工作,反复耐心解答其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并征求其意见。此时李某夫妇均表示,到现在他们真正理解了法院的工作,知道法官是真心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性办事的,并非常痛快的表示愿意作出让步,还同意把欠付的2024年的物业费也交了。

  经过法院、街道多次沟通协调,物业公司与李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庭支付了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全部物业服务费并负担了案件受理费,物业公司放弃了主张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另外,李某夫妇还向支付了没起诉的2024年上半年的物业服务费,同时也表示会带动亲戚邻居们及时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不会发表对物业公司不利的言论。双方皆大欢喜,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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