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烟台市再添两处美丽海湾

烟海e家 2024-09-06 10:38

烟台融媒9月6日讯(记者 高少帅)9月5日,记者从“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烟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区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无Ⅴ类及以下水体,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稳定保持90%以上。2025年底前,烟台将把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打造成省级美丽海湾。

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居全省首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积极推进美丽烟台建设。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德胜介绍,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发展目标,深化美丽城市建设。推动长岛发起成立国际零碳岛屿联盟,承办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研讨班。强化美丽建设示范引领,长岛综试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两山”基地,莱山区入选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获评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南北长山岛群、大黑山岛、砣矶岛入选国家“和美海岛”。

减污降碳是当前公众关注的焦点。烟台强化源头管控,降低污染排放量,累计完成1229个炉窑治理,完成14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40家低效失效企业深度治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325万千瓦,占比56%,居全省首位。支持推动工业余废热、核能供暖等低碳清洁供热方式,黄渤海新区新增工业余热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持续推进老旧移动源淘汰,全市自“十四五”累计淘汰营运柴油货车1.6万辆,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1685台。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确定整改方案

环境治理能力,烟台正稳步提升。烟台制定《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两部、地方政府规章两部。2018年以来,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9件,涉案总金额1.9亿元,修复土壤13.94万立方米、各类水体116.77万立方米。优化执法监管能力,构建以分区管控为基础、规划和项目环评为准入、排污许可为依据、执法监管来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完善“环评—排污许可—执法”联动监管机制。统筹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跨区域协同执法、协同调查、协同办案。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制定《烟台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健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机制。

督察反馈问题,烟台全力整改。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解决了一批制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前两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5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8项,其余11项中长期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上半年开展的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共反馈41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市逐一进行分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已全部确定整改方案,完成立行立改问题7项。

力争将海湾全部建成省级美丽海湾

烟台的八角湾和长岛庙岛诸湾去年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美丽海湾,市民对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下一步的规划有了更大的期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利国表示,美丽海湾建设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元素,是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主要抓手。目前,烟台已经创建了两个国家级美丽海湾,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是拥有美丽海湾个数最多的城市,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成为烟台海洋生态环境新常态。通过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始终保持90%以上,2023年达到历史最高的99.45%,在2024年的国家春季和夏季航次监测中,优良比例也都达到95%以上。

下一步,烟台市的美丽海湾建设将进一步提质增效,以海洋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是美丽海湾的三要素。通过实施系统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减少陆地对海洋的影响,实现水清滩净;通过对海湾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等的有效保护和恢复,维持海湾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实现鱼鸥翔集;通过建立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长效机制、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绿色可持续水平,打造充足的公众亲海空间,实现人海和谐。

烟台共有10个海湾,按照美丽海湾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在现有两个国家级美丽海湾的基础上,2025年底前,将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打造成省级美丽海湾。“十五五”期间,力争剩余6个海湾全部建成省级美丽海湾。同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择优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级美丽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