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起援助案件中
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真心感谢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的大力帮助,帮我讨回了因工伤残的赔偿款。”近日,受援人张女士来到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当面赠送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以表达自己衷心的感谢。
受援人张女士,现住海阳市农村,家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有精神疾病不能自理,小儿子上大学,张女士自身身体也不好,家庭非常困难,近年来,为缓解家庭压力,离家来到烟台打工以期增加收入。
2019年10月31日,受援人张女士在某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某大学餐厅打工,不慎滑倒造成左手手腕骨折,伤情非常严重,由于受援人不识字文化程度低,受伤后不知道怎么解决,便与雇主陈某某签订了一次性处理协议,陈某某赔偿受援人7万元,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陈某某未完全履行协议,只给了受援人26500元,剩余钱款不再支付,受援人张女士多次找陈某某讨要均无果,受援人非常无助。
在无助之时,受援人来到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受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受援人通过诉讼索要赔偿款。
诉讼过程中,经过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懈坚持,先后经历了损害赔偿诉讼、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多个阶段十多次开庭,历时近五年,最终,芝罘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受援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112977.41元,被告已向受援人全额支付了钱款,本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受援人十分满意。
当受援人拿着锦旗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达感谢时,看着受援人露出的真心笑容,工作人员感慨,群众满意和信任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最大肯定。今后,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起援助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