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检察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刊发!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7-01 08:42

  近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第5期刊发烟台龙口检察院“山东省三级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化履职 促推‘笑气’监管上升为地方立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

  据悉,针对办案发现利用“笑气”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山东省检察院、烟台市检察院及所辖龙口市检察院通过开展“笑气"治理领域法律监督问题研究、提起相关行政公益诉讼、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积极推动立法完善,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提供一氧化二氮”的立法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后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增加条款“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一氧化二氮等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危险化学品”,为涉未成年人“笑气”治理提供了“山东样本”。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