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升辖区内群众法律服务质效,招远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活动,共同画出法治同心圆,打通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01
创新服务方式,共同解答法律咨询
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司法所的工作平台,通过举办法律宣传展、发放法律书刊和宣传材料、定点进行法律咨询、开通法律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通过两所共建模式,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次,帮助群众起草法律文书54份。
02
化服务内容,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共同开展法治宣传,由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讲解部分法条,并辅以案例介绍,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两所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次。
03
整合服务资源,共同调解矛盾纠纷
针对一些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法律服务工作者去村内现场查看情况,详细协商解决方案,联合进行调解。注重在法律角度向纠纷双方解释问题所在、剖析形成原因、推出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04
实现应援尽援,共同提供法律援助
针对一些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法律服务工作者去村内现场查看情况,详细协商解决方案,联合进行调解。注重在法律角度向纠纷双方解释问题所在、剖析形成原因、推出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两所共建”有效整合了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使群众获得更加普惠式、公益性、便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不断拓展“两所共建”活动的范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探索“两所共建”的新思路,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中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法律素养,使基层法律服务更具专业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