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多举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主题活动

法治烟台 2024-06-25 08:33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招远市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主题活动。

  线上线下聚合力,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活动

  线上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形式, 面向社会推广600余条具有吸引力、感染力的社区矫正理念、成效及亮点工作, 努力提高社会知晓率;线下通过普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村居,与群众互动交流,发放法条法规、宣传彩页、小扇子等普法宣传品2000余份,解答咨询180余次,有效增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以学促矫提效力,全领域推动社区矫正集中教育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集中教育活动,邀请市检察院参与授课,通过现场宣讲、线下授课和观看视频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具体案例使社矫对象明确应当遵守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和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后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自觉性。

  业务交流增质效,全系统助推社区矫正成果转化

  为加速经验成果总结转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工作现状、重点难点和路径解决等方面,招远市司法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讲座1次、交流讨论会1次、案卷评查1次、案例评选1次,形成调研文章3篇、指导性案例12篇,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通过此次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认知度和参与度,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