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口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提升普法实效性,拓宽多元解纷路径,打造基层服务新局面,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以实际行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质增效。
01
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打包”聚集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基层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业务与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业务紧密结合,在全市建立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共607个村(居),每个村(居)均配备了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村(社区)“两委”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公证处服务基层开通“绿色通道”,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联系点,通过双向预约的方式,定期进驻镇街区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公证工作向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一线延伸,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97件,其中国内公证1860件、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537件。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其中刑事案件506件,民事案件231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369万余元,得到了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
02
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固基层治理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做好诉前调解,着力降低“万人起诉率”。与公安机关联合在16个派出所成立“警民联调”工作室,配备警民联调员225人,公安辅警调解员97人,及时化解治安纠纷。健全完善医疗、物业、交通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着力加强镇村调委会建设,在全市13个镇街全部配备专职调解员,把好“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纠纷不激化”的基层关口。镇村两级调委会落实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主动联合村居调解员加大对辖区、行业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化解邻里、房屋土地征收等矛盾纠纷,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87件,成功调处1141件,调解成功率96%。健全完善医疗、物业、交通等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03
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基层治理理念
围绕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以“普法零距离”“送法进乡村”“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基层行活动1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建设法治乡村人才“资源库”,通过积极宣传引导,严格选拔审核,精心组织培训,在农村培养了一支熟悉基层、精通法律、乐于奉献的乡村法治骨干队伍。目前,全市培养“法治带头人”507名,“法律明白人”1533名,所有村(社区)均有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全覆盖。选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实到村级基层党组织、村支“两委”等队伍,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乡村产业发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治维稳、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等工作,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04
夯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抗牢基层治理责任
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健全设立宣告室、心理矫正室、档案室等功能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报到衔接、入矫宣告、矫治帮教、就业扶持等系列化管理和服务。实施分类管理精准矫正。定期组织司法所通过实地走访、当面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常态化走访等工作。精心帮教妥善安置。扎实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坚持做到“早、细、深、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100%。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台账,组织司法所每周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摸底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知去向”,有针对性采取帮教措施。想方设法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难题,协调民政部门落实救助政策,让急需救助的安置帮教对象得到妥善安置。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