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牢牢把握“复议为民”理念,打造“议‘莱’解”品牌,按照新的要求,积极探索“1234”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以行政复议改革的“小切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格局”。
抓住一个关键,激活争议化解“倍增器”
坚持法治建设“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振行政争议当事人纠纷化解信心,筑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基础。制定《法治建设职责任务清单》,专门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职责,高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全面参与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听证工作,真正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成为纠纷化解的关键力量。
整合两大平台,开启争议化解“双通道”
一是搭建实体化调解平台。依托各街道司法所园区建立了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打造了“议‘莱’解”品牌行政纠纷调解平台,行政纠纷实现便民集约高效化解。二是积极答复行政复议申请。群众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申请行政复议,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行政复议申请答复等暖心服务。
聚焦三个环节,打造争议化解“全链条”
树立树牢“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原则,全力构建争议化解“闭环链条”。一是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新模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二是案中积极处理行政争议。探索建立了行政复议简案速调快办机制,简易案件实行“当天审批,当天受理,当天通知,当天调解”,复议案件平均办案时限同比2023年缩短了18%。积极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化解行政争议质效。三是案后跟进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等回访制度,确保按期履行率达到100%。
建立四项机制,织密争议化解“监护网”
一是建立行政争议风险预警机制。主动前移调解关口,组建全区复议应诉山东通工作交流群,及时沟通、预判行政争议风险,下发《行政争议自查化解提示函》,第一时间落实行政机关内部复核,尽量把争议化解在复议受理前。通过行政机关主动沟通、复议机关个案论证、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二是建立“关键少数”参与对接机制。明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行政争议,应当由涉案行政机关熟悉案件情况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亲自对接、负责到底,确保行政争议速调快结。三是建立行政争议“府院联动、纠纷联处”机制。联合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全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应诉联席会议。四是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考核监督机制。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等情况纳入全区法治工作考核细则,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总结”,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9件,调解和解率为58.9%,同比去年增长了39%,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能力大大增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高行政复议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为全区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