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三举措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法治烟台 2024-06-04 08:35

   为营造全民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招远市司法局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确保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组织干部集中学

  充分利用例会、两所共建等活动,组织全市14个司法所和8个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通过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宗旨、犯罪概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内容,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其内涵精髓,为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社会知晓度打下坚实基础。

  重点对象专题学

  利用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契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结合涉黑涉恶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有组织犯罪的危害、基本特征和法律后果,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揭发黑恶势力,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树牢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深入群众广泛学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与普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镇级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以“维稳安保”“以案释法”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在府前广场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鼓励群众投身于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活动中,呼吁群众在自觉遵法守法的同时,敢于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更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