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烟台】你从山中来,不能带兰花!挖了野生兰花,小心违法!重则刑事!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05-11 19:17

  烟台融媒5月11日讯(记者 刘芳宁)近日,湖北省南漳县的高铁站拦下了几位乘客,这几位乘客在返乡前,看中了山上生长的野生兰花,想采回去养殖,便携带上了高铁,结果在进高铁站准备安检时,被拦下调查。

  

  【律师解读】       

  野生兰花虽美,可也不能乱挖,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野生兰属植物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这些植物被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擅自采挖、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兰科植物的,即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将依法受到处罚,另外违反刑法,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从山中来,但是不能带着兰花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