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已在律师行业执业9年的我作为律师调解员到莱山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中的原被告老张和老王系多年的朋友,老王因做生意急需用钱而找到原告老张,老张瞒着家里人偷偷给了被告老王20万。后来老王因为生意不顺利,多年来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而老张出借款项一年后查出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维持身体机能,妻子拿钱买药时才发现原告老张早就把钱借给朋友,无奈妻子白天晚上打工,靠微薄的收入养活一家老小。
因为老王的欠钱,老张不仅生活难以为继,夫妻矛盾也不断加剧。我了解案情后,觉得案件事实清楚,突破口就在老王身上,于是通过电话方式多次和老王沟通。
“从法律和情理上讲,欠钱本来就应该按时还钱,且目前原告老张已经面临健康和家庭的双重危机,你再继续拖延很可能会加重老张的病情,在你困难的时候原告老张帮了你一把,现在他面临困境,你忍心袖手旁观吗?”
“你现在拖着不还钱,案件最终还是需要解决,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你可能面临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到时候对你的个人信用甚至子女入学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希望你慎重考虑考虑。”
在耐心劝说下,被告老王最终向原告老张偿还了全部欠款。拿到钱的那一刻,原告老张特意给我打了个电话,向其表达了自己及全家人由衷的感谢。
也就是在这一刻,让我意识到一个问题,调解工作中,如果坚持用热心做好当事人工作,用细心做好调解工作,用恒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那么自己或许真的可以为“天下无讼”尽一点绵薄之力。于是,我走上了律师调解员的道路,一干就是三年。
我曾经调解过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小李为被告小于承揽的工程安装水电暖设备,合同签订后,原告小李完成了安装工作,被告小于五年间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经原告小李多次催要均未返还。
“太难了,老板欠着工钱,我这都快吃不上饭了”。原告小李来诉前调解时,满脸沮丧地向我诉苦。
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后,我首先联系了被告小于。
“他拿了我那么多工具,值不少钱,我的房子还白给他住了两年,他还得给我房租呢,这都不是钱吗?还找我要钱,我没钱!”
起初,接到电话并得知自己被起诉时,被告小于十分愤怒。考虑案件争议焦点比较明确,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将增加诉讼成本,我遂又联系原告小李,小李表示说确有此事,愿意退还被告小于工具,因为被告的工具都很陈旧了,不值什么钱,而自己只想拿到工钱。至于房子,原告小李说被告小于招工时本来就说包住,而且房子是和好几个工友一起住的,相当于工人宿舍,并不是自己在住。
于是我耐心和小于解释了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你给小李出具了欠付劳务费的欠条,而且你也认可小李在你那里从事劳务工作,在法律上你就应当履行支付劳务费的义务。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房子被小李白住两年,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原告小李支付房租,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理裁判。但劳务合同纠纷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两个法律关系,没法在一个案子里处理。”
经过我多次电话沟通,双方来到法院调解室当面会谈,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于理解原告小李经济困难的现状,同意限期返还原告劳务费;原告也在调解当天将被告的工具全部返还;关于房子,被告认为双方相处多年,关系一直不错,不再要求原告另行支付房租。
调解成功后,没过多久小于就向小李支付了全部劳务费,该宗长达5年的劳务合同终于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结果感到满意,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我始终认为,当事人能来进行调解,是基于一种信任,每一名律师调解员都应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制作调解协议书,尽最大努力促成案件圆满解决,不辜负这份信任。
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坚持党建引领调解工作的发展。3年来,我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案件300余起。
在进行调解工作的同时,我还不定期参加社区或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等各种法律宣讲活动,做到防范在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参与社会法治宣传,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工作成效。我相信,用心做好律师调解员的本职工作,在调解路上坚定走下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风景一定很美。
讲述人:刁玉蕙
莱山法院特邀调解员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