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怎么领?

烟海e家 2024-04-25 09:15

咨询:医保电子凭证怎么领?

答复: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激活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实现无卡就医购药。

咨询: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复:(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其中回参保地临时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执行参保地管理政策。

(3)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限制。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可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4)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咨询:“两病”门诊用药资格需如何认定?

答复:患“两病”的参保居民不需要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对新患“两病”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符合“两病”认定标准的可即时办理,即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两病”患者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标准,没有“门槛费”。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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