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 让爱传递 龙口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法治烟台 2024-04-12 10:28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自3月以来,龙口市司法局联合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拒绝欺凌,让爱传递”送法进校园专题活动,引导同学们对校园欺凌说“不”,让同学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3月28日,在实验中学,山东渤海平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刁文华以“反对校园暴力,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进行法治专题宣讲。刁律师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重点条款,展示校园欺凌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同学们用正确方式处理矛盾和冲突,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月29日,在遇家中学,龙口市政协常委、山东平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加财为同学们带来“070勇敢者行动,向校园欺凌说不”主题宣讲,结合当下热点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哪些情况属于霸凌行为、霸凌者可能承担的不良后果、面对霸凌行为我们如何做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传递法治“干货”,在寓教于乐中扣紧校园“平安锁”。

  4月1日,在复粹学校,山东冠桥律师事务所陈敬源律师进行以“拒绝校园欺凌,争做阳光学生”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将法律知识与校园场景相融合,以真实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介绍了常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同学们不做霸道的欺凌者、冷漠的旁观者、沉默的受害者,共同构建良好的校园氛围。

  4月2日,在烟台南山东海外国语学校,龙口市政协常委、中国民主促进会龙口市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山东珺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之佳为同学们送上一场“拒绝校园欺凌,你我携手同行”专题讲座。通过以案说法,向同学们普及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深入讲解欺凌对受害者的影响,提醒同学们,未成年人既受法律保护,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同理心,关心和尊重他人。

  此次活动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做受害者,也不做施暴者,进一步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下一步,龙口市司法局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让孩子们从小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争做学法守法知法懂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