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说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相信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可生活中总是有人“拎不清”
这“买卖”干的,现场被“抓包”
3月17日
招远市公安局
张星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
将盗窃嫌疑人史某抓获
经查
史某谎称张星镇某村一广告牌
属于其个人所有
并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腾某
翌日,腾某在现场切割时
被该广告牌的实际所属公司发现后报警
目前
犯罪嫌疑人史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两次“光顾”同一储藏室
近日
龙口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
成功破获一起储藏室被盗案
此前
东莱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
称其储藏室被撬,18瓶白酒被盗
接警后
民警经反复勘查分析
锁定了嫌疑人官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
曾因盗窃多次被依法处理的官某
因缺钱“重操旧业”
当日,随机进入小区楼道
撬开储藏室门锁寻找“目标”
在发现一储藏室内
放置了几十瓶白酒后
先是偷走了8瓶
时隔一天后又折返偷走了10瓶
目前
犯罪嫌疑人官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谁能想到,竟还是个 “家贼”
近日
莱阳市公安局大夼派出所
破获了一起盗窃案
经查
犯罪嫌疑人苏某利用工作便利
先后10次盗窃公司内
存放的电缆、篷布等物
价值约10000余元
经大量工作,苏某最终投案自首
目前
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全市公安机关将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犯罪
还是那句话: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