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风大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一旦疏忽容易引发火灾!
案例一
3月13日12时许,栖霞市公安局庄园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反映:有人在山坡上违规用火。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林某。
经询问,林某如实交代了其违规携带火种的违法行为。目前,林某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15日下午1时许,栖霞市公安局杨础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辖区有人点火烧荒,引发火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将明火扑灭,并将违法行为人衣某当场查获。
经询问,衣某对其烧荒引发火情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林业主管部门并依法给予衣某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违规违法用火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公安提醒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无论是春耕
还是登山踏青,
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
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转发扩散提醒更多人!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