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烟台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01 20:34

为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提质扩容,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水平,确保各项评审评定公平、公正,我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的行业专家组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研究教学、人力资源服务(含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服务)等方面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士。专家库规模控制在80人左右,每2年更新一次。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个人自愿入库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投入充足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三)长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工作,熟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及趋势动态,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实操、管理、咨询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方向)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

3.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在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且具有3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工作经验;

5.在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且具有5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工作经验;

6.在近3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担任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具备10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烟台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标准拟定、市场调研等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

(二)参与烟台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评审、评估、评选、培训、交流、研讨、对接、宣传等各类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聚焦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前瞻性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严格履行回避和保密有关规定,不得以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四、推荐程序

 

(一)申请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打印填写《烟台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入库推荐表》(附件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照入库条件,对个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推荐单位汇总填写《烟台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附件2),连同申报人员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推荐单位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于2月28日前报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电子版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二)审核

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将拟入库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入库

对公示期满无异的,按程序行文确定。

 

五、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对专家是否符合入库基本条件负责,专家个人对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切实保证推荐的公正性、权威性。若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专家资格。

联系电话:6789930,邮箱:rsjdpsyk@163.com,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811室流动管理科。

附件1:烟台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入库推荐表

附件2:烟台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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