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莱山公安依法打击2起网络谣言案件

典范莱山 2024-01-27 13:19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莱山公安快速响应,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

近期,莱山公安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案件2起,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

 

案例一:

 2024年1月11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于某在抖音发布一条视频故意错误解读当前政策,干扰了社会管理。

经初家派出所依法调查,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于某交代其因抖音账号粉丝数少、流量差,想通过发布一条虚假视频来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获得更多的点击和关注,从而达到推广其自身账号影响的目的。于是他将某官方媒体抖音账号发布的视频进行了断章取义的篡改处理,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内。结果,该视频获得了1300+的浏览量,由于故意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莱山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某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12月19日,莱山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李某在微信群和今日头条内散布谣言,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经滨海派出所依法调查,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其为蹭网络热度,进行视频嫁接,配以不实文字,编造了虚假谣言信息进行发布。
莱山公安依法给予李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的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注销措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吸粉

编造传播谣言信息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

【来源】区公安分局

【编辑】秦小盟

【审核】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