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胜介绍生态环境“绿色护航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颖,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宋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局长姜博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坚定不移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坚定不移服务企业发展、坚定不移改善环境质量”三大工作任务,出台促进经济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并及时跟进落实,以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助力美丽烟台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01
优化服务,全力护航项目建设。
坚持靠前服务企业发展。精准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对104个挂图作战重点项目、1156个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安排专员一对一靠前服务,定期调度进展,提前研判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深入企业调研发展状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坚持主动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环评、排污许可受理窗口全部前移到区市,方便企业“就近办”;实施“多评合一、一本报批”,将涉及陆域环评、海洋环评、辐射环评、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事项的,统一纳入一本环评文件,实现一次审查、一个批复“集成办”。
坚持积极统筹要素保障。组织各区市深入挖掘自身减排潜力,落实减排项目,将有限的污染物排放削减替代总量向新动能领域聚集;动态分析总量指标形势,提前介入新上重大项目,谋划解决项目总量指标缺口,全力保障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二期)等重大优质项目总量需求,推动项目快速、平稳落地。截至目前已审批建设项目836个,保障有效投资超1600亿元。
02
坚持底线,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不断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在项目审批提速的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口,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防控高污染、高风险项目落地,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批。
不断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建立环评文件“红黄蓝”分类管理制度,对全市69家环评单位实施分类亮牌,将获得“红牌”较多的编制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倒逼其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全市环评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环评文件开展常态化技术复核,对3家环评单位和4名编制人员失信记分,并上传至信用平台,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
不断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出台排污许可审查内部程序、技术支持机构管理办法、监管实施意见等三项制度,完善排污许可全链条“一证式”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全面培训、全面核查、全面提升”工作,对企业和环境管理人员4600余人次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和污染防治自觉性,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03
坚持底线,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全面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宏观引领作用,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在烟台莱山经济开发区开展生态环境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对符合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形式、审批流程上大幅优化简化,实现审批时限再压减,大幅降低了项目落地的制度性成本。
全面推动减污降碳研究。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经验模式,完成黄渤海新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国家级试点、碳排放纳入规划环评省级试点,在全市深入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进一步推动全市空间优化布局。
全面推行环评“打捆”审批。对产业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和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环评“打捆”审批,指导招远市50条河道水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打捆”,为企业节省时间2个月,节省费用40余万元,真正实现了审批时间再缩短、环评费用再压缩、企业负担再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