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12年以来,朱娜多次被莱州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荣获莱州市“优秀机关工作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烟台市政法系统“十佳党务工作者”“烟台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守护公正,她的“检察理念”始终闪亮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维护公平正义是人民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她的办案心得,更是她守护公正的精神高地。
朱娜在办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中勇挑重担、以身作则,做到了“零超期”“零无罪判决”。其中办理的郭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在部分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通过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细致认定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伏法,定罪量刑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作为部门负责人,她时刻强调紧抓案件质量不放松,定期组织开展案件研讨会,通过研讨案件、庭审观摩、文书评比,加强办案人员业务交流,共同提升办案水平。在她的带领下,部门多名干警在省、市各类业务比赛中获奖,多起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她的“检察温度”始终滚烫
“作为法律人,要带着温暖办案,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这是她从检12年来的一贯初心,也是她始终坚守的从业准则。从事刑事检察业务工作以来,每年要承办大量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尽管手里的案子很多,可她不是简单地一诉了之、机械地适用法律,依然能够并且愿意去看见案件背后的故事,努力输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检察产品。在办理王某某盗窃案时,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王某某又是个有多次盗窃前科的人员,案件是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之内就能办结,但是这起案子却在她手里“拖”了些时日。原来,在办案中,朱娜了解到王某某刑满释放后与孙某某结婚,而孙某某是一名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自幼被抱养,由于养父年纪较大且身体患病,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孙某某的唯一扶养人。如果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十日之内就能办结,但是孙某某的生活问题十日之内是否能够妥当安排?于是,她拉上助理到二人的租房处去了解情况,蹲在口齿已经不甚清晰的孙某某的床边听对方诉说,然后又把市妇联、残联、民政局跑了个遍,将孙某某的情况反映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也迅速作出了回应,之后她才安心地把案子起诉到法院。这只是她办理众多案件中的一件,每一件她都认真对待、全力以赴,从具体案件中发现和促进解决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用行动诠释检察担当,用行动彰显司法温情。
勤学善悟,她的“检察特点”始终鲜明
熟悉朱娜的同志都知道,她有两个特点,一是爱学习肯钻研。精湛的业务离不开刻苦的学习与积累,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她都善于钻研,把每项工作做到极致,书柜里的几百本法律书籍就是她每天必读的精神食粮。另一个特点就是清晰地抓主线理案情能力,她主办的每一起大要案,面对事实繁乱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的情况,她总能在最短时间抓住案件主脉络,把事实梳理清晰、证据分析透彻,将复杂的案情简明扼要地以分析图形式展现,供大家分析研判。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徐祎泉:朱娜同志作为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她查微析疑,让一件件案件体现客观公正;她从容应对,在公诉席上展现出理性专业的气质风采;她释法说理,以真诚热情的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尽责担当,用汗水、青春践行着一名公诉人对正义的追求与信仰。
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凌燕:朱娜同志用满腔的热忱和无私的奉献践行着公平正义,用一言一行体现着责任与担当,在忠诚履职中绽放芳华,传递着新时期检察干警的法治正能量。
编辑 | 桑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