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来自天府之国的川妹子,自信、务实、坚毅、专注是她的代名词,她就是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娅莉。
周娅莉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办案一线,在检察实践中的每一步都很平凡,她却那样踏踏实实走着。一路走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先进个人”“烟台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烟台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烟台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优秀论辩奖”“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5年的检察生涯,她用平凡演绎着检察官独有的精彩。
履职尽责 展现一身正气
刑检工作是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最前沿。在刑检战线上的十余年,周娅莉一直尽职履责,敢于担当,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强奸案件时,由于第一手证据材料存在一定的缺陷,使案件的办理困难重重。周娅莉加班加点反复查阅卷宗,不断查找张某某供述中的漏洞,梳理证据脉络和案件细节,发现案件突破口进而引导办案机关调取QQ聊天记录,获取了关键证据,最终以强奸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法院以强奸罪对张某某作出有罪判决。案件的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真诚真心 体现检察温情
多年来,周娅莉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现有刑事法律框架内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案方式,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征,规范办案用语和审查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促使他们对所犯罪行的反思和悔悟,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健康心理,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不断树立未成年被害人对法律的敬仰和信心,通过爱心帮扶,及时沟通,尽量减少和消除犯罪对其造成的心理阴影,为其健康快乐成长加油助力。
作为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妈妈爱心驿站”志愿服务队的成员,周娅莉主动参加“爱心妈妈”“春蕾计划”等志愿者活动,定期去“SOS”村看望留守儿童,到困境儿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被烟台市文明办授予“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勤学善思 提升综合素质
在办案之余,周娅莉坚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勤学善思,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多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将所学理论充分地运用到实务中,在办案中提升理论水平,在学习中促进能力的提升。先后在烟台市侦查监督业务、刑事检察业务比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办理的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刘某、彭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李某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工作、生活作风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获得“福山区五好文明家庭”称号。
编辑 | 桑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