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召开人才公寓政策专场新闻发布会

栖霞发布 2026-09-18 08:47

9月17日上午,栖霞市召开人才公寓政策专场新闻发布会。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全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现状、配租准入条件、租金优惠标准及服务提升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近年来栖霞市始终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部署,严格遵循“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精准配租、规范管理”工作原则,统筹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提质与存量盘活,切实兑现“人才来栖霞,安居有保障”的承诺。目前,全市现有规范化人才公寓170套,户型以一居室为主,建筑面积32-73平方米,全部精装交付,家具家电配套齐全,实现拎包入住,适配青年人才阶段性、过渡性居住需求。

在配租对象方面,栖霞市人才公寓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来栖人才开放申请,不受户籍限制,外地来栖就业创业人才均可申报。主要涵盖三类人群: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2年全职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同时,申请家庭须满足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栖霞市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本人或配偶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或住房保障政策等核心准入条件。

租金优惠方面,我市严格执行烟台市人才公寓梯度优惠政策,以市场租金为基准,实行分层分类减免。A类高层次人才最长可免3个租期租金;B、C、D类高层次人才最长可免2个租期租金;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最长免2年租金,期满续租的2年内租金减半收取。其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按入职时间执行阶梯优惠:2024年5月31日(含)前入职的,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价格的50%,第二个租期不高于70%;2024年6月1日(含)起入职的,免1年租金,期满续租的2年内租金减半收取。同时,人才公寓可与我市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但不得同时享受新市民住房租赁补贴。

配租流程上,我市实行常态化受理、无批次申报机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初审,市委人才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联合复审,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安排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人才公寓一般2年为一个租期,期满可申请续租,并建立常态化复核和腾退机制,对离职、本地购房、资质变动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才严格执行腾退制度,确保房源高效合规周转。

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还就人才安居作出温馨提示。提醒申请人严守政策标准,如实规范申报。恪守租住公约,不得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居住用途。各用人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摸排租住人才动态信息,及时报备人员异动。

下一步,栖霞市将继续扩容提质,盘活国有闲置房源,适度扩充规模,兼顾不同居住需求;优化服务,对接“烟台人才安居”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从严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全流程管理;广泛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和落地率,共同助力全市人才安居工作提质增效。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