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警方查处2起殴打他人案件

招远融媒 2026-08-04 10:34

入夏以来,招远公安不断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提升社会面巡防等级,严厉打击整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在公共场所酒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予以拘留。

因矛盾纠纷殴打他人,拘! 

近日,泉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工地发生一起殴打他人警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赵某与李某存在矛盾纠纷,赵某采取掐脖子、推搡等方式对李某及其同伴实施殴打,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赵某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因工作纠纷殴打他人,拘! 

近日,温泉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某企业厂房内发生一起殴打他人警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李某因工作问题与对方发生口角,随后多次挥拳击打对方面部,致其面部红肿受伤。

目前,李某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第五十一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招远公安将持续加大
社会治安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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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友 和谐相处
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