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员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看似只是挤一挤、顺路捎带人,实则隐患丛生,出行危险随之成倍增加。
核载6人,实载11人

时间:7月15日17时46分
地点:青年南路河滨路路口
违法行为:核载6人,实载11人
处罚: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超载乘客安全转乘。
核载5人,实载8人

时间:7月15日18时许
地点:只楚冰轮路口
违法行为:核载5人,实载8人;车辆逾期未年检
处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超载乘客安全转乘;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核载6人,实载10人

时间:7月15日16时30分
地点:水昌线
违法行为:核载6人,实载10人
处罚: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超载乘客安全转乘。
核载9人,实载12人

时间:7月19日5时30分
地点:莱高路
违法行为:核载9人,实载12人
处罚: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超载乘客安全转乘。
车辆超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车内人员拥挤、防护条件不足,事故发生时伤亡概率大幅上升。为了多载客多获利铤而走险,只会把自身与他人推向危险境地。
烟台交警将加大严查整治力度,消除隐患,保障安全。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要树立安全出行意识。驾驶人严守底线拒绝超员;乘客要选择合规车辆,拒绝搭乘超员车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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